关于《个体工商户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适应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努力为个体工商户营造高效便利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宽松和谐的成长环境,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个体工商户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2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jc.gts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附件:
1.《个体工商户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2.《个体工商户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工商总局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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