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
loading...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管理会计师 初级税务管理师 初级智能财务师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题库 初级会计指南 初级会计方案 初级会计试听 初级会计直播 初级管理会计师 初级税务管理师 初级智能财务师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管理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外贸会计师 会计实操 财税实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务会计 > 财会新闻 >

关联企业间资金互拆的管理之道


   集团性企业是我国大型企业主要组织形式,其中关联企业之间互拆资金已是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形式,并呈多元化发展趋势,蕴含着利息税务管理风险。特别是跨地域集团性企业,合理管理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对企业良性发展尤为重要。

  本文所说的关联企业资金业务指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商品、服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产生的应收应付款,关联企业(非金融类)之间的资金拆借而产生的资金使用价值(利息)等。

  增值税处理
  1. 非金融类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互借产生的使用价值。
  (一)企业集团从银行借入资金,然后调拨给下属关联企业使用,后由集团公司统一归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十九项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二)企业用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
  企业将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从实践中看,又可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类。有偿使用时,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企业将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并收取利息,应视同企业贷款业务,所收取的利息应按6%缴纳增值税。

  企业将自有资金无偿提供给关联企业使用,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因此,关联企业间资金拆借行为应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

  同时,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贷款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企业向个人股东拆借资金的利息管理。
  企业向个人股东拆借资金也可分为有偿和无偿。对于有偿使用,同上述(二)规定,视同企业贷款业务,所收取的利息应按6%缴纳增值税。无偿使用时,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十四条视同销售的规定中,出借方没有包括“个人”。因此,企业向个人股东无偿拆借资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四)视同销售服务(使用资金)价格管理。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 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商品、服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产生的应收、应付款项。

  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商品、服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产生的应收、应付款项,是一种购销行为。如果是在正常的购销合同信用期内,关联企业之间占用资金,不是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属于无偿提供资金使用,只是购销合同发生效力的一项条件。如果应收、应付款项的占用,超过正常合同规定的信用期,又没有其他不可抗力发生(如负债方倒闭等引发资金困难),应属于“提供资金使用范畴”,需按“无偿提供资金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得税处理
  1. 非金融类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互借而产生的资金使用价值(包括借入资金和自有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根据上述规定,非金融类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互借而产生的资金利息,属于准予税前扣除的情形。但对于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

  有的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免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因此,关联方之间免收利息的交易,境内实际税负相同的地区,可以不作调整,但对于实际税负不相同的关联方(如西部大开发地区,或者一方亏损严重),需要按公允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 企业向个人股东借贷利息所得税前管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777号)规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将所支付的利息进行税前扣除。

  但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因此,非金融类企业向个人股东借贷所产生的利息,高于金融类贷款利率部分不得扣除。

  3. 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商品、服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产生的应收、应付款项。

  如果是在正常的购销合同信用期内,关联企业之间占用资金,不需要进行占用利息结算,但若超过正常的购销信用期,又分两种情况:

  (1)关联企业之间实际税负相同或相近,根据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2)关联企业之间实际税负不相同,超过正常购销信用期部分,需要按照同期金融机构利率进行结算调整。

  4. 资本弱化管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同时,第二条规定,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5. 增值税计税价与企业所得税计税价的不同方向制约。

  财税〔2016〕3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主要是限制纳税人计税价格偏低、非独立交易行为导致的少缴增值税。而财税〔2008〕121号文件的规定,除境外关联交易外,主要是限制境内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因实际税负不同而多收取利息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从而国库税收减少的情况。为了解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同限制方向的制约,关联企业之间资金交易而收取的利息,一定要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减少企业纳税风险。
  (作者单位: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闂備線娼уΛ宀勫磻閿燂拷

闂備線娼уΛ宀勫磻閿燂拷

闂備線娼уΛ娆撳礉閺囥垹鍌ㄩ柕鍫濇处鐎氬鏌ㄥ┑鍡樺珔缂佹唻缍侀弻锟犲礋椤愶富鈧鏌熼摎鍌氬祮闁诡啫鍥ч唶闁绘柨鎽滅粔顒勬煟閻樺弶鎼愰柣掳鍔屽嵄闁硅揪绠戣繚闂佽法鍣﹂幏锟�
闂備礁鎼悧婊堝礈濞戙垺鍋熸い鏍仦閻掗箖鏌曟繛鍨姎闁诲氦顕ц彁闁搞儻绲芥晶鎻捗归悡搴㈠殗鐎殿喖鐖兼俊鐑芥晜閸撗冪厓濠电偛鐡ㄧ划宀€鑺遍懖鈺勫С濞寸厧鐡ㄩ崵鍌炴煛閸愩劌鈧崵绮旇ぐ鎺撶叆婵炴垼娅曠€氾拷闂佽娴烽弫鎼併€佹繝鍋綊宕卞Ο璇差潯闂佷紮绲介張顒勬偩閸楃們搴ㄥ炊閿濆懎鈷夋繛瀵稿帶閹虫﹢鐛€n喖绠f繝濠傚閹枫劑姊洪崨濠冣拹缂佸甯¢幆鍥ㄥ閺夋垵鍞ㄩ梺鎼炲劘閸斿秹锝為弽顬ュ酣宕堕敐鍛拤婵炲鍘ч幊姗€骞嗛崘顔肩妞ゆ劑鍨洪惁鏃€绻濋姀锝嗙【閻庢艾鎽滃Σ鎰版晸閿燂拷闂備胶鎳撻悺銊╁垂閸愭祴鍫柟瀵稿С閻掑﹤鈹戦悩鍙夋悙婵炲懌鍨归湁闁挎繂妫涢惌搴ㄦ煃瑜滈崜娆撳箠閹邦兘鏋旈柟杈鹃檮閸嬪鏌涢銈呮瀾缂傚秮鍋撻梻浣瑰灊閻掞箓濡甸悙鐢电闁哄啫鐗嗙痪褔鏌涢幇顖涚《缂佲偓閿燂拷闂佽绨肩徊濠氾綖婢舵劕鍨傛繝濠傚椤╅攱銇勯幒鎴濇殲缂佷緡鍣e鍫曟倷閸偅鐝┑鐐茬墛閸ㄥ墎绮氶柆宥呯労闁告剬鍛槬濠电姷顣介埀顒€鍟块埀顒傛嚀閿曘垺鎷呴崜鎻掓闂佺ǹ鏈换宥夊船閹绢喗鐓欓悗娑欋缚婢ь剚绻濋埀顒佹媴閸︻厾鎳濋梺鍓茬厛閸嬪懐绱為埀顒勬⒑閻熸壆鎽犻柣妤冨仧閹广垹顫濋鑺ョ亙闂佸搫娲﹂惌顔炬崲閸℃稒鐓欐い鎾楀啰浠村銈嗘处閸撶喎鐣烽敐鍡欑瘈闁告劏鏅╁Σ顖炴⒑閼逛即鍝烘慨濠傤煼閺屽牓骞橀鑲╊吅闂佺懓鐡ㄧ划宥囧垝閿曞倹鐓ユ繛鎴炆戝﹢鐗堢節閳ь剟骞嶉鎯у触濠电偛妫楀ù椋庣玻濡ゅ啰纾奸柡鍌涱儥閸庡繒鈧鎸稿Λ婵嗙暦濮樿埖鍋愮紓浣贯缚瑜版垿姊洪幐搴″枙闁瑰嚖鎷�闂佽娴烽弫鎼佸箠閹捐埖鏆滄い鎰剁畱缁€鍡樼箾閹寸伝顏堝极閸洘鍊电痪顓炴媼濞兼劙鏌涢妸锔剧煁缂佸倹甯¢、妤佹媴缁嬪晝顐︽⒑鐟欏嫭绶茬紒缁樺灴瀵偊顢欓悾宀婃祫濠殿喗銇涢崑鎾绘煃瑜滈崜娆撳磹閸濄儳绀婇悗锝庡枟閸庡秹鏌涢弴銊ュ笌鐟滅増甯楅悡鈧銈嗗笒閿曪妇绮堥敓锟�闂備浇澹堟ご绋款潖婵犳碍鐒鹃柟缁㈠枛濡﹢鏌i悢绋款棆缁绢厸鍋撻梻浣瑰缁嬫帒鐣濋幖浣哥;闁哄秲鍔庨々鐑芥煥閻曞倹瀚�:webmaster@jscj.com闂備線娼уΛ宀勫磻閹剧粯鐓熸い顐幘缁佺兘鏌i敂璺ㄧ煓闁轰礁绉归弫鎾绘晸閿燂拷4008816886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特色班

班次特色
含普通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开通模拟考试题库,题库以考试大纲为主导,准确把握考试重点、难点与考点,教授答题思路与方法,剖析历届考试失分规律,指明考试中“陷阱”、“雷区”和“误区”所在。帮助考生减少答题失误,助学员高分过关。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精品班

班次特色
含特色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为开通精品班的学员配备相应的直拨咨询号码,专人答疑,建立完善的学员信息库,及时回访跟踪,了解学员学习情况,督促学习,提高学员学习效率。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赠送会计基础财经法规课程、题库+会计实务课程+当前不过,下期免费学

480元/一门
960元/两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实验班

班次特色
含精品班全部课程+服务,实验班学员享受班主任制教学制度,并签署协议,当期考试不通过退还该课程学费(必须参加当期考试)。选报实验班课程的学员,还将免费获赠上期考试同科目下其他所有名师主讲的课程!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赠送会计基础财经法规课程、题库+会计实务课程+考试不通过,学费全额退

1000元/一门
2000元/两门
购买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网络课程涵盖(36学时):

一、《管理会计概论》

二、《管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三、《预算实务》
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与分析

四、《成本管理》
含成本控制方法、成本责任、标准成本系统、作业成本分配等

新增实操课程(30学时):

1、《预算实操》

2、《成本实操》


管理会计师火热招生中

管理会计师题库和模拟考试系统

管理会计师访谈宣传片
更新时间2023-02-21 09:35:04【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濠电姷鏁搁崕鎴犵礊閳ь剚銇勯弴鍡楀閸欏繘鏌i幇顕呮毌闁稿鎹囬悰顕€宕归鍙ョ棯婵犵數濮崑鎾绘煕閵夋垵鑻▓顐㈩渻閵堝棙顥嗘い鏂匡功閹广垽鏁撻敓锟�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